受天津第二届国赛运营管理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操作赛项设备设施支持单位遴选项目实施招标,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操作赛项设备设施支持单位遴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采购(略),具体如下:
1.第一包:第1项 FDM 3D打印机,需求数量变更为65;
2.第二包:第1项光固化打印机,需求数量变更为65;
3.第三包:第1项手持式(略),需求数量变更(略)
4.第四包:第1项支架式三维扫描仪,需求数量变更为33;
5.第五包:(略)
三、更正日期
2023年7月1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五、(略)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1号管理中心二区(略)
(二)联系人:(略)
(三)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七、更正(略)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略)”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略))。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略)”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略)
天津(略)
(略)
附件:
(略)
今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操作赛项设备设施支持单位遴选项目(项目编号:(略))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