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方 :
根据********园区多功能厂房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园区多功能厂房工程
2、招标范围:****园区多功能厂房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3、工程地点:**市**县
4、工程用量:总共约30783.63m3(根据项目需用计划,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6、装运条件:采取由投标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方式。
7、计量方式:采用过磅方式计量(磅差范围为+2%)。
8、价格执行
8.1商品混凝土的投标报价为普通混凝土的价格,浇筑方式包括自流、电泵或塔吊,不含泵送费、特殊外加剂等费用。
8.2混凝土调价原则:
(1)根据**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org/)公布的**市**县42.5级袋装水泥含税价的涨跌情况,以C30砼配合比水泥含量270公斤/m3为依据计算C30商砼价格的调价幅度。
(2)以2023年第6期(5月)公布的**市**县42.5级袋装水泥信息价为调价基价,当水泥信息价涨跌±50元/吨以内不调价,当涨跌超过±50元/吨,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
(3)调价公式:C30结算价={结算当月42.5级袋装水泥信息价-2023年第6期(5月)42.5级袋装水泥信息价}×0.27+C30中标价
8.3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或13%(投标方只能按一种税率填报价格)。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9、支付要求:
9.1支付条件:双方每月20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货款的结算,于次月20日之前支付已结算货款的70%,剩余30%尾款在结算后第3个月20日之前付清。(例如:5月20日结算的商砼货款,于6月20日支付70%,剩余30%尾款在8月20日前付清;6月20日结算的商砼货款,于7月20日支付70%,剩余30%尾款在9月20日前付清;以此类推。)
9.2付款方式:招标方采用95%资金支付和5%以房抵款的组合方式支付商砼货款。其中,资金支付为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包括****银行办理的各种金融融资形式)等形式;5%以房抵款仅用于本项目尾款部分的支付。
10、本次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投标方若有填报不同税率的情况,招标方评标时统一按不含税总价进行测评,不含税报价总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
11、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12.1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执贰份、中标方执贰份。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2.3双方应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完成合同签订,若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未完善合同,视为本次招标无效。
13、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内容变更(包括价格调整、品种或数量增减、变更送货地点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4、招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3日**时间17:00时(如有调整,以招标方补充公告为准)。
15、供应商范围: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执业),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
16、请投标方仔细阅读本次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严格按“附件二”填写投标内容,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涉嫌围标串标;涉嫌违规关联交易;招标要约不完全响应;投标报价不完整、不合理;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方未见盖法人印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用印);投标报价表中必填项未填报(包括投标方联系人及其手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等);材料质量无法保证;材料供应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等情况。
17、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两江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500********0040022113
招标人地址:**市**区袁家岗1号
邮编:400016
电话/传真:023-****3805
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8****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