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桥村委门面房路面及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村委门面房路面及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湖桥村委门面房路面及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二、招标预算:约19.5万元
三、工程地点:临湖镇湖桥村
四、工 期:60日历天
五、(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级及以下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项目名称、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邮箱);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项目经理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5)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应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级及以下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8)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3900.00元(以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开出,原件在报名时提交,同时需提供本票或汇票及本票或汇票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未中标人预缴款项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帐户名:********公司
帐 号:110********00339975
开户银行:****营业部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
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07月25日 上午10:00至11:00止。
资格预审地点:**市东环南路999****科技园A座718(****)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结束后,如合格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的全部入围,合格单位九家以上的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抽签地点:本次抽签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参加,采用视频会议方式,投标人可先下载腾讯会议app。
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接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接收地点:**市**区临湖镇**大道1008****政府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市**区临湖镇**大道1008****政府二楼会议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
地址:**市东环南路999****科技园A座718
联系人:邹娴 联系电话:0512-****5556
传真:0512-****7356
十、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81****5555
十一、备注:
(1)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
(2)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临湖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3)根据苏清办【2021】5号,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拒绝其投标。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建设局关于最新季度**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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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