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集团立体化监控及 AR 实景可视化平台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规模:采购484台筒型摄像机,18台球型网络摄像机,9台猫头鹰枪球,12套道闸系统、2台先知预警服务器、50台硬盘录像机、137台光纤收发器、1台存储服务器、1台AR 实景可视化平台及其他项目所需硬件及配套设施,并含安装调测及集成等。
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579.26万元(含税),512.62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3%。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之内到货,45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
4.实施地点:**省**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在投标前经过签订联合拓展协议,使用****代理的**海康威视****公司的产品投标,现已中标。**海康威视****公司出具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由****负责本项目供货、质保、技术咨询、集成及代维售后服务支持。符合总部《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中“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五条,“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组织实施商务工作。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7月22日至 2023年7月24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魏士翔
电话:024-****3032
(二)采购代理 : ****
联系人:马芳
电话:155****5668
接收邮箱:****@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