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化建设改造工程(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市主**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化建设改造工程(EPC+O)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芗****大道270号内双菱大楼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596-****90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6-****128
工程建设地点:**市芗**、**区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市主**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化建设改造工程(EPC+O)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市主**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化建设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市主**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化建设改造工程的相关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运营服务范围:依据漳园综〔2021〕33 号文《关于印发〈****中心城市 绿地综合管养标准(试行)〉和〈****中心城市绿地综合管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绿化管养相关标准及考核办法,本项目运营范围包含城市绿地的绿地管养(含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公厕管理、水电管理等管养项目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09:30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中标价:¥****52437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价为¥****58862元(其中暂定金额为¥****1899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K1=10.00%;设计费暂定为¥773.26万元;运营服务费总价为¥****0975元,运营服务费下浮率K2=5.00%)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运营服务年限为36个月;自本项目范围内各子项目养护期满开始后进入正式运营。
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④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运营服务合同》。
⑤项目**期限内如国家、**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许峥 证号:DJ201****012063
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杨惠蓉 证号:闽135********06818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杨洋 证号:DJ202****011011
运营项目负责人姓名:吴炳林 证号:闽G409-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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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1 | 文一西路(东西大道-荆长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243721.6499万元 | 曹妙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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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姓名:陈涵杰(组长)、陈奕、刘大铭、徐志义、郑培林、金文、吕康交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设计院****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2023.7.21-2023.7.31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管部门:****建设局 0596-****236
备注: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