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陇东镇赶羊沟桂花苑酒店转让 |
宝兴县陇东镇赶(略) | ||||
GR2023SC(略) | 挂牌价格387.63 万元 | |||
—— |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3-07-25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一、本次转让资(略),主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转让资产详见《资产明细表》,按现状转让,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本次资产查看地点:(略) 三、查看前请与查看联系人预约看货时间,查看联系人:卫建宇,联系方式:(略)。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略):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略),我方对该(略) 2、我(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所提(略)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略)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略)。 | ||||||||||||||||||||||||||||||||||||||||||||||||||||||||||
| ||||||||||||||||||||||||||||||||||||||||||||||||||||||||||
387.63 万元 | ||||||||||||||||||||||||||||||||||||||||||||||||||||||||||
分期 |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让方在清点全部转让资产后,在成交次日起9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同时交付转让资产。 三、付款期限: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略)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收到受让方首期交易价款和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西南联合产权(略)让方指定账户。 五、收到受让方剩余交易价款和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略)单位或其他组织;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转让方(略),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若实际交(略),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略)、无诉讼、无租赁。 三、意向受让方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由转让方于现场提供),对标的物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移交。 四、本次交易转让方可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各自依法承担。 六、若受让方未在按照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以及支付价款的,均视为重大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价款、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由西南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略),造成转让方(略),受让方还(略)让方未付清的价款部分,受让方仍然承担补足价款的义务。 七、本次转让(略):未办(略),所在土地未办理产权证书。因建筑物、构筑物位于自然景观景区内,且为景区内配套使用。 八、受让方须服从东拉山大峡谷景区管理方的统一管理。 | ||||||||||||||||||||||||||||||||||||||||||||||||||||||||||
不参与 | ||||||||||||||||||||||||||||||||||||||||||||||||||||||||||
100 万元 | ||||||||||||||||||||||||||||||||||||||||||||||||||||||||||
—— | ||||||||||||||||||||||||||||||||||||||||||||||||||||||||||
2023-08-21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分所 |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略)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略),交纳的(略),在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由受让方在(略)。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略)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略),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略),明确表示(略)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略)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略),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略)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略)。 四、(略),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略),直到征集(略)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网络竞价 | ||||||||||||||||||||||||||||||||||||||||||||||||||||||||||
李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
甘思妍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
徐女士 |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略) |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略))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略),并仔(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略)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略),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略)。 (略)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略)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略)(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略)。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略)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略)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略)。逾期提交的,本所(略)。 第十五条公告(略),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略)。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略)。 关于(略)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略),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略),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略)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略),即为(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略)。 | ||||||||||||||||||||||||||||||||||||||||||||||||||||||||||
西南联合(略)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略),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略):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略),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略),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略)的投资经验(略)交易。对本风险提(略)。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略),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略),投资者(略),自行勘(略)。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略)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略)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略),西南联交所不(略)。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略)确投资理念,确保(略)。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略),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