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7-25
经审议,****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20万车付汽车零配件产品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开发区管****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0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20万车付汽车零配件产品组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开发区东十二**段10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600万****开发区东十二**段10号租用****公司厂房开展生产,项目年生产20万车付天窗、门锁、雨刮、升降器产品线整车相关零配件及20万套EM2E天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已建化粪池预处理****水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产污环节为:导轨分装工序涂抹底涂剂、装密封条工序使用密封胶、静音房检测时使用洗膜剂、成品包装环节用酒精擦拭。底涂剂和酒精擦拭工位集中布设,分别设一套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设两间静音房,每间静音房设置一套活性炭装置用于吸附洗膜剂有机废气本项目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密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VOCs含量小于3%),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移动式活性炭处理装置、生产设备、叉车等设备噪声及装密封条时的敲打声、金属部件碰撞声。建设单位采取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通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减小噪声强度。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统一存放于不良品区后返修;润滑脂、底涂剂、酒精、密封胶、洗膜剂等废包装容器,废抹布、废手套等沾染性废物及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厂区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及时清运,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开发区管****服务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