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南湖湿地游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湿地游园工程**市**湿地游园工程于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投标邀请书,2023年07月25日在**市开标室(1)开标,并于2023年07月25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翘楚****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141.02 | ****865.44 | ****083.63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杨明波 | 杨坤 | 杨华兵 | ||||
证书名称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7019 | 鄂242****79359 | 鄂242****40417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7月31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市新**镇建设路38号 联系人:李四喜 电话(传真):135****2918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街道金松大道130号 联系人:张海冰 电话(传真):0716-****588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市新**街道建设路38号 联系人:杨华平 电话(传真):0716-****919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中心三楼 联系人:裴旭东 电话(传真):0716-****335 备注说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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