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处理厂)监理
1.2项目业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项目批准部门:****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投审【2022】16号
1.5项目代码:****
1.6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
1.7招标人:****
1.8招标代理机构:****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为9800m3/d(近期设计处理规模4900m3/d),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1.63公顷;一期**污水主干管4302米,管径DN300~DN500。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9273.99万元,其中工程**费7234.12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为84万元。
2.2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工期和质量:
2.4.1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4.2服务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 2 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 |
2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3 | ******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4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5 | ****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
3.5 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按《****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7080/0751-****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211、****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7.开标
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2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3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
(2)**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市**县翁城镇厚源大厦
联系人(部门):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1-****836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市**区**北路奔穗楼二楼
联系人(部门):陈工
联系电话:0751-****696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县龙仙镇**路63****交易中心****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81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管理局
办公地址:**县龙仙镇**路186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5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16 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16 时30分至2023年08月10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 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8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交易中心****中心,地址:**县龙仙镇**路63****交易中心****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交易中心****中心,地址:**县龙仙镇**路63****交易中心****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11 | 其他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