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底价: ¥ 8.305200 万元/年 挂牌时间:2023-07-26 至 2023-08-08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租 期:3年
- 业 主:****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水果店 | ||
2023-07-26 | 挂牌截止时间2023-08-08 | |
**** | 挂牌价格8.305200万元/年 | |
- **实验区鄢家河村5组260号 | ||
3年 | 免租期||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26.93 | 出租用途||
使用状态 : 其他 | ||
**高中在校学生约3350人,其中**校区为高二、高三年级,约2200学生,**校区为高一年级,约1150学生。本****超市等14个校内门店(详细面积见清单),水、电入户及售买系统全面开通。 |
****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2023-06-15 |
2023-07-26 | |
2023-08-08 | |
否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按年支付 | |
根据资产公开招租要求,出租方提出: 1、报名时需提供并签订承诺书:以个体工商户资质参与报名的,承租标的现场实际管理者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为同一人。以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参与报名的,应在报名时确定承租标的的现场实际管理人,并提供由该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证明****公司最近一年的用工合同书原件,提供该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个人保险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至少有一年校园门店经营经历,并提供任意一年的租赁合同及与之对应的租金缴纳票据。 2、承租人成交后的现场管理者须驻校经营。 3、承租人成****公司承租)、本人进行经营,不得转租、分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交易程序。 (四)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若未按《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学校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学校相关损失。 (五)根据资产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出租标的租租赁期为3年,租金每年一支付,在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缴款周期的租金;若承租方自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计算起,未支付租金达15个工作日时,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2、承租方须承诺****学校规定的经营范围,****学校规定的租赁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 3、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否则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的装修装饰,费用自行负责,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保持装修装饰完好,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予补偿。设施设备原租户撤走,新租户自己准备,与学校无关。 4、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5、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7、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本项目《报告书》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 |
1、根据****事务所(普通合伙)《报告书》(鄂云集评报字[2023]第16号)显示:本次出租房屋位于**市**区夷兴大道118号(**校区)7处房屋和**实验区鄢家河村5组260号(**校区)7处。 2、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将于2023年7月31日(**校区)和2023年8月31日(**校区)到期,本次出租标的截至挂牌之日,原承租户尚未清退。 3、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本次公开出租租赁期起始日为: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5、本次项目招租成交后,最终确认成交的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清场,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达成交接协议,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 6、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7、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8、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事务所(普通合伙)《报告书》(鄂云集评报字(2023)第16号)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出租方不接受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进行追责和索赔。 9、承租标的位于校园内,承租要求须按照出租方经营要求详见《经营管理规定》。 10、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报告书》(鄂云集评报字(2023)第16号)。 下载【重大事项披露】 | |
网络竞价 FA10004 | |
否 | |
多次报价 1 | |
是 | |
1、依法从事相关商品(含食品)经营、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实体或个体经营户。 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至少有一年校园门店经营经历,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任意一年的租赁合同及与之对应的租金缴纳票据。如果报名人是独立企业法人授权的委托人(个体经营户不得委托他人),应提供由该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证明书原件,****公司最近一年的用****公司近三个月为其缴纳个人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缴费明细。 2、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hb.****.cn/index.及http://www.****.cn/)。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行为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且本次招租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主体以不同主体身份参与报名。 5、同一报名者只能同时报名同一类门****精品店、**校区洗衣房、理发店取消,原租户可以同时在两个校区各报名1个门店),且不能同时承租两校区同一类门店(桶装水两校区为同一竞拍标的)。 |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 | |
报名就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 账号:717********0918 开户行:****营业部 ****717********0918****营业部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三)如非因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光谷联交所****公司 |
黄经理、刘经理 |
156****2663、155****4319 |
《房屋租赁合同》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