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2023年不动产运营计划,现对 ****公司**区新湾一路17号(保卫部一层南2) 进行公开招租。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公司**区新湾一路17号(保卫部一层南2)公开招租 。
1.2 项目编号: **** 。
1.3 项目类别:房屋使用权出租。
1.4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
****公司**区新湾一路17号(保卫部一层南2)坐落于**市**区汉兴街新湾一路17号,面积16.80㎡,为一临街门面。房屋租金报价下限值为11,200.00元/年(含税),租金不含水电费用。
1.5 租赁期限: 3年 。
1.6 租金支付:按半年(或6个月)支付。
1.7 租赁用途: 商业门面 。
1.8 分租和转租:不允许。
1.9使用、修缮和改造要求:
承租方保证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以及留用的设备和附属设施,并承担维护、修缮责任。如因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需要改变承租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者设置经营设备、设施的,承租方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施工,并依法办理报批报验,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需经招租人事先书面审核同意。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机构(单位):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2个体工商户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的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
本招租项目不接受非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或者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或者被列入南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报名参加。
3.竞租人需提交资料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应提交:
(1)竞租信息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5)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需加盖单位公章)。
3.2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竞租信息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价及评审方式
4.1竞价方式:竞租人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的竞租资料,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要求的下限。
4.2评审方式:所有有效的竞租报价对比,确定以提交最高报价的竞租人作为成交候选承租人。若出现若干相同的最高报价,则并列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最高报价者作为成交候选承租人。
4.3评审时间:2023年 8 月 4 日 12 时 00 分。
5.竞租须知
5.1 竞租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竞租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市江****社区新湾南路1号南航通信楼3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租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6.1招租人:****
6.2竞租资料送达地址:**市江****社区新湾南路1号南航通信楼3楼。
6.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欢 , 027-****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