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丰化学(**)
有限公司年产63800吨农药产品及
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丰化学(**)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常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3800吨农药产品及副产品项目的审批申请》及委托**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略)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略)及规划环评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低温低压蒸发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略)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硫化氢、氨、酚类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略))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氯乙烷和氯乙酸排放浓度达到(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计算(略)(DMEGAH)后,罐区及装卸过程酸碱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氯乙酸排放浓度达到(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计算得出的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AH)后,分别经5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锅炉须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烟气中主要污染(略)(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根高度不低于8米的烟囱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浓度达到《(略)(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各类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原辅材料及产品存储库房应采用封闭式结构,严格落实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氯化氢及酚类厂界浓度分别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录C表C.1和表3标准要求,颗粒物和硫酸雾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多效唑分层废水须经有效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真空泵排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及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经**污水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标准后,再与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系统排污水一并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略)。
(三)严格落(略)。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略))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防止污(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高盐废水蒸馏产生的无机盐未经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与釜残、废母液、各类滤渣、不合格产品、生化处理污泥、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废液、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仓库及罐区等区域合理设置围堰(堤),规范设置标识,厂区设置污水切(略)。有毒有害的原辅材料储存远离火种、热源,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可能泄漏或(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七)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按照《化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要求》(T/CECA-G(略)国家发布的监测指南及技术规范制定碳排放监测计划,采用节能工艺及设备,严格落实溶剂冷凝回用等措施,建立碳排放管理专项台账,定时记录原料投入、设备运行、燃料使用、能源使用、产品等信息,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制定并(略)。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略)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略),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略)。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八、请**市生态环境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