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宁都县共创建材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处理20万吨钨矿废弃矿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作出****年**化处理20万吨钨矿废弃矿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11:59: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日我局对****年**化处理20万吨钨矿废弃矿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长征大道与赞贤路交界处)二楼
2023年8月1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赣市行审证(1)字〔2023〕119号 | 2023年8月1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