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全区各历史时期档案****档案馆。为继承和发扬我区优秀历史文化,有效地抢救、保护和利用各种珍贵档案资料,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维护**历史真实面貌,保存**发展记忆,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反映**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各类档案资料。
2.反映**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3.反映各历史时期**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特色文化、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自然灾害、奇闻轶事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4.反映各历史时期**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5.单位或个人保存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活动期间的讲话、题词、录音、录像、照片等各种档案资料。
6.反映各历史时期在**乃至**具有重要影响或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档案资料。
7.反映**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
8.反映**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改革开放成果、人民群众生活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档案资料。
征集档案资料的种类主要包括:诏书、奏表、敕令、盟书、契约、文书、手稿、信函、日记、笔记、图籍、志书、家谱、字画、书刊、印模、票证、照片、录音、录像、实物、奖状、奖牌、纪念章等。
二、征集方式
档案资料的征集采取捐赠、寄存、代为保管、复制等形式。
1.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鼓励所有人主动捐赠。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荣誉证书。
2.复制。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采取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3.寄存或代为保管服务。对于集体和个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本馆开展寄存或代为保管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寄存或代为保管协议,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原单位或个人。
三、说明事项
1.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2.提供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记载时间人物等),并标明照片为原件或复制件。
3.有捐赠、寄存等意愿的单位和个****档案馆办理相关事项,也可采用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我馆联系。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征集时间:常年征集
2.联系人:张虎伟
3.联系电话:189****5155
4.邮箱:****@qq.com
5.地址:****(**市**区**街道区文广大厦西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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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