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公司****中心2023年至2025年
卷烟包装箱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公司**市、****公司****中心2023年至2025年卷烟包装箱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概况:****公司**市、****公司****中心2023年至2025年卷烟包装箱销售项目。
2.2采购范围:**市、****公司****中心卷烟包装箱的销售、拉运等处理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卷烟包装箱销售项目;二标段:****公司****公司卷烟包装箱销售项目。
2.4服务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5计划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的能力。
3.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3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记录,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信息,提供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如投标单位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投标单位需****公司工商信息、股权穿透图、主要人员、股东信息及企业关系、变更记录、分支机构(如有),提供天眼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之间有关联关系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7未列入 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7 日09时00分到 2023 年 08 月 11 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 07 日到 2023 年 0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16 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区华山路10****中心商务楼4栋409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8 月 28 日13时3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8 月 28 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区华山路10****中心商务楼4栋409室)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 08 月 28 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华山路10****中心商务楼4栋409室)开标大厅。
七、其他7.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司****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内部监督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201国道支线南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67-****5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华山路10号万达商务楼4栋4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7171
邮 箱:****@163.com
文件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开发支行
账号:650********6000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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