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望街【2023】125号文件批准,****受****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县望海街道建筑垃圾示范创建项目
五、招标内容:
标项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备注 |
一 | **县望海街道建筑垃圾示范创建项目 | 1项 | 50 |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望海街道,****社区兰花苑小区北侧1座,青莲寺村幸福苑西北侧1座,**村X点小区西北侧1座,南洋村南洋花苑小区北侧1座,****广场西侧进口南侧1座,主要建设内容为4座建筑(大件、园林)垃圾堆放点、1座生活垃圾房,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4)三类人员: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七、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00。
2、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帐 号:811********02101252
3、报名地点: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
4、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写上联系人手机号码、QQ号码、单位传真号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4:00-17:00。
2、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及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九、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
十、标书送达地点:**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会议室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国民联系电话:0573-****5071
地址:**县望海街道
2.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苏宋凯联系电话:0573-****6797
地址:**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
****
2023年8月7日
附件信息:
1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