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我院2023-2024年度院内工程监理服务方案及价格论证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院内工程监理服务
1.2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2.1项目概况
我院拟对2023-2024年度院内所有基建工程、零星工程采购配套监理服务。我院2023年工程类预算约为2600万元;其中基建工程2000万元,零星工程600万元。
1.2.2服务内容
1.2.2.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院内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1.2.2.2监理费按照国家计费标准计算,分为两类:1、2000万元基建工程(单项不小于25万元项目)单项独立计算监理费,基建工程结算金额不大于2000万元,监理费不超过54.10万元;2、600万元零星工程(单项小于25万元项目,2022年全年约有1000项)打包计算监理费,零星工程按600万元预算计算监理费,不得超过19.22万元。
1.2.2.3项目监理服务期1年。其中,在项目监理服务期内开工的独立计费工程,监理服务期以开工日期为起始,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终止;打包计费的工程,监理服务期与全年项目监理服务期一致。
1.2.2.4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我院项目的有效可行的监理方案,包括不限于人员配备、人员资质、器材与设施等。
二、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2.1.报名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报名(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名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报名(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报名(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后续招标活动。
2.2.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受邀报名及相关文件的提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邀请公告网上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机电工程科(详细地址:后勤辅助楼二楼机电工程科)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3.1供应商需提供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以往项目业绩。
3.2报名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期连续在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监理实施方案;
3.4项目报价表:项目按照国家计费标准计算所需费用后,折率报价。
以上所提交的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其他
4.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采购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论证会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4.3本次会议目的为确定本项目方案及价格。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757-****3609
监督投诉电话:0757-****3838
****机电工程科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