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8
各参选单位:
****(以下简称“比选人”****学院教师作品展布展搭建采购项目在企业平台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学院教师作品展布展搭建采购项目;
2.工程地址:**大道145号华新1907文化公园;
3.工期:15个日历天,以比选人实际下达的服务时间为准;
4.控制价:46万元,参选报价超过该价格的为无效报价。
5.工作内容:华新历史风貌区粗磨车间及123号窑尾原有展厅拆除,展台、画框、形象墙、灯光、导视系统、音响设备定制,形象墙定制,建筑物遮黑封闭及百叶窗处理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作量清单)。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根据《关于在比选参选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n)对参选企业进行信用查询,参选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 其参选无效。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文件包含(但不仅限)内容:
类似业绩、参选报价、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名单和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参与该项目,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四、报名及比选评审时间:
1.报名截止:参选单位于2023年8月10日(周四)下午17点00分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待比选人确认后领取比选文件及清单,请参选单位及时关注邮箱。
2.比选评审时间:2023年8月11日(周五)上午9点00分。
五、比选及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递交及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六、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展厅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缺陷后无息支付。
七、中选单位确定原则
1.符合以上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值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2.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对参选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比选时参选单位数量须不少于3家;若比选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不足3家(大于1家),评委一致认定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详细评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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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