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已在黑龙江省挂网的非主供、非备供药品价格调整通知公告
**省关于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已在**省挂网的非主供、非备供药品价格调整通知公告
各相关企业:
****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函》的要求,依据《****采购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在**省挂网的非主供、非备供药品,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取高调整,调整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详见附件)。
二、部分非中选药品已在**完成降价的企业,应在我省平台30日内申报自主调整价格。除执行省级及以上集采中选结果外,企业不得以“医疗机构原有合同未到期”等理由延期或拒绝调整价格,确保医疗机构按调整后的价格采购。
三、撤网要求,非主供、非备供药品不可随意申请撤网。
附件:第八批集采中选药品价格情况表
****
****采购中心)
2023年8月9日
普通附件: | 附件.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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