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采集、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2包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东华路
3.中标金额:47.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采集、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2包 服务范围:在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时期,组织技术专家对于承担机构进行全程质量控制。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验收全部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顾芹(组长)、赵敏、叶素红、刘同海、赵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柒仟伍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大楼2楼
联系方式:137****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中心 B3 栋 1202-1203
联系方式:188****9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寿良(采购人代表)、方媛(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7****8001(采购人代表)、188****9104(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