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二次)
竞争(略)
日 期: (略)
目 录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3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37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文件的格式........................50
下载﹒
(略) 受 (略) 委托,对下述货物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 (略)(二次)
2、项目编号: (略)
3、采购人名称:(略)
4、采购人(略)
5、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7、采购代理机构(略)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9、采购内容:(略)相关货物采购;
10、数量:一批,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
11、本次磋商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略)。
12、项目采购用途:(略)
13、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略)所需货物。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本项目采用(略),详细评分细则详见磋商文件)
1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略).00元;单价合计最高限额:5360.75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实行分项价格控制,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总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网站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查询日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略)
1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18日至(略)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7、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18、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首先在(略)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填报链接:(略)/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701EMq6,上传报名资料并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项目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报名资料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购买磋商文件)。
(2)本项目各供应商也可无接触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进行信息填报后,可将标书款电汇至我公司标书款专用账户后,将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标书款回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qq.com(联系人:张经理 (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将于资料发送后1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如资料有误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料发送后1个工作日反馈至供应商,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料补充或修正无误,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修正后1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
售价:(略)
19、公告期限:(略)
20(略):
1)、若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2)、若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时采用电汇方式,请汇(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21、磋商截止时间:(略)31日13:30分(**时间)
22、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31日13:30分(**时间)
23、(略):**市(略)
24、评标方法和标准: (略)
25、项目联系人: (略)
26、联系方式:(略)
备注: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需要落实(略):
《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
磋商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响应视(略)。 该“*”若加(略),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表中的条款号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号
条款号 | 内 容 |
1.1.1 |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略) |
1.1.2 |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
5.1 |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
*9 | 磋商保证金: (略) 递交方式:采用银行汇票、(略),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保(略),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注意事项: 1)务必(略):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 3)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供应商自(略)。 |
*10.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略) |
11.4 |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 (注:电子文档为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略),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略)。) |
12.4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31日13:00-13:30(**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略)31日13:30(**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文件递交地点:(略)会议室 |
15.1 | 开启时间:(略)31日13:30(**时间)。 开启地点:(略)会议室 |
22.1 |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暂列总价(即采购预算金额(略)元)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
*27 |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附件7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原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略)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成交服务费无法按本次成交单位成交报价计取,故成交服务费计算基价按项目预算45万元计取。 |
附件6-5 | 提供审计报告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的,需提供 (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附件6-6 | 需提供磋商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略) |
附件6-7 | 需提供磋商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
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 | |
一 | 其他 |
*1 | 附件6的内容中: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正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6-3)(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附件6-3可以不提供,须提供正本的法人身份证明) 除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书之外,参加(略)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
2.1 | 参加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在其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2.2 | 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响应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略)小微企业。 |
2.3 | 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 |
二 | 磋商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响应。 |
*1 | 供应商如果在响(略),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响应,并视(略)。 |
2 |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依据本身情况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略),或者以功能描述回答。 |
*3 |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4 |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附件6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按“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略)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可查询的信息,如通过查询无误,不作为废标条件)。 |
*5 | 响应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6 |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略)。 |
7 | 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
下载﹒
一 说 明
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1.1.1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略)。
1.1.2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1.4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3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4 供应商必须(略),否则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1.2.5 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资质标准要求。
1.2.6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略)
(2)采购人根据采购(略),联合体各方中(略)。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略),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1.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得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2)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略)。
1.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单位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成交。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4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4.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2 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3 以低于(略)
1.4.4 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4.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1.4.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的;
1.4.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 资金来源2.1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略)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 磋商费用3.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略)。
二 磋商文件
4. 磋商(略)4.1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磋商文件。
4.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略)规范等。
4.3 供应商应当注(略):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4.4 供应商应检查磋商文件是否完备,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收到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5.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5.2 采购单位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3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单位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三 供应(略)
6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计量单位6.1 供应商必须对磋(略),不得拆包进行应答和磋商。
4.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7 响应文件的编制7.1 供应商的响应文(略),包括:
附件1——磋商报价函
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
附件3——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略)
6-2 税务登记证书(如多(略))
6-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5 供应商(略)
6-6 社会保障资金缴(略)
6-7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6-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诚信证明截图文件
6-9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7——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8——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附件9——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
7.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8 报价8.1 所有产品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服务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略),属于无效应答情形。
8.2 供应商应当在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3)上标明有关(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8.3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针对每一产品,逐一分项报价。
8.4 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产品只能有一个报价
8.5 供应商的唱价原则:(略)
9 磋商保证金9.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略),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4 凡是没有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交纳的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9.1条、第9.3条的规定的,属于无效响应。
9.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9.7 未成交供应商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须持采购代(略),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成交供应商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须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及《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略)。
10 响应文件有效期10.1 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详见),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10.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略)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略)。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 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第7条规定。
11.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印刷体、复印件无效)。
11.3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详见中规定),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1.4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略)单位印章。授权代(略)(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略)。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略)。响应文件(略)。
11.5 供应商的响(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11.6 供应(略)由供应商负责。
三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 响应文件(略)。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电子版密封包装,且包装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略)
12.2 在包装(略)。
12.2 为方便查阅,供应商应当将“磋商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磋商报价函”字样,单独递交。“磋商报价(略),若不一致则以“磋商报价函”价格为准。
12.3 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 “磋商保证金”字样,单独递交。
12.4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派人送达到指定的磋商地点。
12.5 在规定的供(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 磋商开始以后,在磋商规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可以提(略),书面修改材料需有授权代表签字。
13.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略),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3.3 除供应商要(略),供应商递交(略),不予退还。
四 评审及磋商
14 响应文(略)14.1 磋商小组由采(略),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参加评审及磋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
14.2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另附(略)。供应(略),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且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3 出现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应交而未交/未足额交纳/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略)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略)
(6)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
(7)属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无效响应情形;
(8)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失信记录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4.5 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15 磋商15.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5.2 磋商将就采购货物的技术方案、服务要求及合同草(略)资料,并以书面形式(略)。
15.3 供应商的承诺、说明或者补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略)
15.4 在磋(略),对磋商文(略),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回函予以确认,并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 磋商及评审过程保密16.1 磋商小组成员及与磋商有关的工作人员,从磋商开始到授予成交供应商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 在磋商及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小组成员、或与磋商有关工作人员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被拒绝磋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最后报价17.1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2 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4 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
五 确定成交
18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标准18.1 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略)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略),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2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略)。
18.3 磋商小组根据(略),按照评审得分(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19 确定成交供应商19.1 采购代(略),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
19.2 成交供货商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货商之后的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 (略)20.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略)。
20.2 (略)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1 签订合同21.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擅自撤销响应文件处理。
2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2. 履约保证金22.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暂列总价(即采购预算金额(略)元)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3. 保密和披露23.1 供应商自(略),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3.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24. 腐败和欺诈行为24.1 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24.1.1 “腐败行为”是(略),通过提供或变相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4.1.2 “欺诈行为”是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后恶意串通,人为地使采(略),扰乱采购公平(略)。
24.2 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25 采购终止2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略)
法规规定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 质疑与投诉26.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及成交结果使其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事项。采购单位在收到应商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 提出质疑的期限
26.2.1 对磋商文件提出(略),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6.2.2 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程序环节(略)。
26.2.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6.3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以传真形式提(略),应当尽快提交质疑函原件。
26.3.1 质疑函应当包括: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相关(略)(如有)。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3.2 质疑函应当署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法人或(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手签章、人名章均无效)。
26.3.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相关质疑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办理质疑事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略)。
26.4 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6.5 供应(略)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略)。
27. 成交服务费27.2 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3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略)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27.4 成交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28. 适用法律28.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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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及医疗器械规格需求一览表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控制金额(元) | 现用/参考品牌 |
1 | 感冒清热颗粒 | 12g*10 | 盒 | 14.50 | **堂 |
2 | 板蓝根颗粒 | 10g*10 | 盒 | 15.50 | **堂 |
3 | 百服宁 | 10片 | 盒 | 10.00 | 施贵宝 |
4 | 白加黑 | 10片 | 盒 | 18.50 | 拜耳 |
5 | 双黄连 | 10ml*10支 | 盒 | 23.80 | 三精 |
6 | 感康 | 12片 | 盒 | 13.50 | 吴太 |
7 | 999感冒灵 | 10g*9袋 | 盒 | 13.50 | 华润三九 |
8 | 四季感冒片 | 40片 | 袋 | 15.00 | ****/****、**白药、**人民、葵花药业 |
9 | 新康(略) | 10s | 盒 | 14.90 | 中美史克 |
10 | 清热解毒口服液 | 10ml*10支 | 盒 | 22.00 | **堂 |
11 | 藿香正气水 | 10ml*10支 | 盒 | 18.00 | **堂 |
12 | 藿香(略) | 10粒 | 盒 | 23.80 | 达仁堂 |
13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0.5g*12S | 袋 | 7.90 | **曙光 |
14 | 散利痛 | 10s | 盒 | 5.90 | 拜耳医药 |
15 | 芬必得 | 0.3g*20 | 盒 | 26.50 | 中美史克 |
16 | 牛黄解毒片 | 10s*12板 | 盒 | 13.00 | **堂 |
17 | 华素片 | 1.5mg*15片 | 盒 | 16.50 | 华素制药 |
18 | 阿奇霉素 | 0.25(略) | 盒 | 12.90 | 华北制药 |
19 | 头孢拉定 | 0.25g*24粒 | 盒 | 12.50 | **京丰 |
20 | 阿莫** | 0.25g*36粒 | 盒 | 8.00 | 太极 |
21 | 甲硝唑片 | 0.2g*21 | 袋 | 11.90 | 广信 |
22 | 诺佛沙星 | 0.1g(略) | 盒 | 9.80 | **京丰 |
23 | 盐酸小檗碱 | 0.1g*60s | 袋 | 10.75 | **锦华 |
24 | 整肠生 | 0.25g*36s | 盒 | 29.00 | **一药 |
25 | 复方苷草片 | 100t | 瓶 | 22.00 | 国药 |
26 | 急支糖浆 | 100ml | 瓶 | 26.50 | 太极 |
27 | 鲜竹沥 | 10(略) | 盒 | 11.00 | **济生 |
28 | 克咳胶囊 | 0.3g*36s | 盒 | 26.50 | **益佰 |
29 | 吗丁啉 | 10mg*21s | 盒 | 24.00 | **杨森 |
30 | 健胃消食片 | 0.8g*32片 | 盒 | 12.60 | 江中 |
31 | 气滞胃痛冲剂 | 5g*9袋 | 盒 | 17.80 | 999 |
32 | 胃必治 | 50片 | 盒 | 14.80 | 凯程必治 |
33 | 达喜 | 0.5g(略) | 盒 | 29.50 | 拜耳制药 |
34 | 速效救心丸 | 60s*3瓶 | 盒 | 49.80 | **中新 |
35 | 阿司匹林肠溶片 | 75片 | 盒 | 15.80 | 仁和 |
36 | 络活喜 | 5mg*7片 | 盒 | 23.80 | 拜耳制药 |
37 | 立普妥 | 10mg*7片 | 盒 | 29.90 | 辉瑞制药 |
38 | 博苏 | 5mg*10片 | 盒 | 14.60 | 华素制药 |
39 | 蒙诺 | 10mg*10片 | 盒 | 14.50 | 施贵宝 |
40 | 拜新同 | 30mg*7片 | 盒 | 32.00 | 拜耳医药 |
41 | 大山楂丸 | 10mg*14片 | 盒 | 15.80 | **堂 |
42 | 牛黄上清丸 | 9mg*10丸 | 盒 | 14.60 | **堂 |
43 | 牛黄清胃丸 | 6mg*10丸 | 盒 | 16.50 | **堂 |
44 | 羚羊清肺丸 | 6mg*10丸 | 盒 | 20.80 | **堂 |
45 | 六味地黄丸 | 9g*10丸 | 盒 | 21.80 | **堂 |
46 | 美宝烧伤膏 | 40g | 支 | 66.00 | 美宝 |
47 | 皮炎平软膏 | 20g | 支 | 12.50 | 999 |
48 | 达克宁软膏 | 20g | 支 | 23.00 | **杨森 |
49 | 清凉油 | 10g | 盒 | 14.50 | 龙虎 |
50 | 马应龙痔疮膏 | 10g | 支 | 9.80 | 马应龙 |
51 | 创可贴 | 100s | 盒 | 35.00 | 邦迪 |
52 | 氯霉(略) | 8ml | 支 | 20.00 | 博士伦 |
53 | 红霉素眼膏 | 2g | 支 | 3.20 | 辰欣 |
54 | 百多邦 | 10g | 支 | 28.80 | 中美史克 |
55 | 三七伤药片 | 20片 | 盒 | 18.80 | 雷氏 |
56 | **白药粉 | 4g | 盒 | 14.80 | **白药 |
57 | 好得快气雾剂 | 60g | 瓶 | 16.80 | 好德快 |
58 | 扶他林软膏 | 20g | 支 | 26.90 | 诺华制药 |
59 | 红花油 | 20g | 支 | 13.80 | 华仁堂 |
60 | 麝香壮骨膏 | 8贴 | 支 | 24.50 | 修正药业 |
61 | 安尔碘 | 60ml | 瓶 | 5.70 | **利康 |
62 | 双氧水 | 500ml | 瓶 | 9.80 | 武洁 |
63 | 0.9%生理盐水 | 500ml | 瓶 | 5.60 | **双鹤 |
64 | 75%酒精 | 100 ml | 瓶 | 8.80 | 欧洁 |
65 | 绷带 | 4列 | 轴 | 12.50 | **医疗器械 |
66 | 绷带 | 6列 | 轴 | 12.50 | **医疗器械 |
67 | 棉签 | 100支 | 小包 | 2.90 | 欧洁 |
68 | 医用胶布 | 1*500 | 卷 | 31.60 | 欧洁 |
69 | 诊断椅 | 折叠款101*69*69cm | 把 | 328.00 | **医疗器械 |
70 | 诊断治疗床 | 钢制+皮革180*60*65cm | 个 | 502.00 | **医疗器械 |
71 | 血压计 | 水银上臂式 A型 | 个 | 109.00 | 鱼跃医疗 |
72 | 听诊器 | 双用听诊器 | 个 | 24.80 | 鱼跃医疗 |
73 | 台式紫外线消毒灯 | 36W | 台 | 469.00 | 飞利浦 |
74 | 频谱仪 | 板式,用于腰颈肩康复,功率《220W,温度两档可调,旋转照射自由调节,过热保护,可贴身使用 | 台 | 1,790.00 | 周林生物 |
75 | 体温表 | 三角式 | 支 | 6.50 | 鱼跃医疗 |
76 | 熊胆眼药水 | 10ml | 盒 | 35.80 | 瑞辉制药 |
77 | **白药膏 | 10cm*5片 | 盒 | 25.50 | **白药 |
78 | 青鹏软膏 | 20g | 支 | 27.20 | **奇正/**奇正、金河藏药、通天河制药 |
79 | 西瓜霜含片 | 10s | 盒 | 16.80 | **三金 |
80 | 金嗓喉宝 | 10s | 盒 | 14.50 | **三金 |
81 | 蓝芩口服液 | 10ml*9支 | 盒 | 48.00 | 扬子江 |
82 | 蒲地蓝口服液 | 10ml*10支 | 盒 | 42.80 | 济川药业 |
83 | 生脉饮 | 10ml*10支 | 盒 | 21.00 | **堂/**堂、泰华堂制药、**敖东、仲景宛西制药 |
84 | 肛泰栓 | 1g*12粒 | 盒 | 34.90 | **制药 |
85 | 奈丁(略) | 0.25*12粒*2板 | 盒 | 56.90 | 北大医药 |
86 | 电磁波理疗仪 | 立式250W | 台 | 481.00 | 国仁医疗 |
87 | 氨碘(略) | 5ml*1支 | 盒 | 58.00 | 国光药业/国光药业、**恒新、飞鹰、舒视明 |
88 | 参苓白术丸 | 6g*12袋 | 盒 | 29.00 | **堂/(略) |
单价控制价金额 | 5360.75 |
注:1、本采购文件不指定产品品牌,文件所示品牌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性能及规格型号不能低于以上货物参数。
2、本项目采购的生脉饮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如本项目采购的全部产品或核心产品,不同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分高的获(略),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二、质量保证
1、供应商对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 年版)或国家药品(略)。
2、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药品的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送货日期不超出出厂日期60天,保质期不低于18个月,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采购人如若发现少于上述要求的药品,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重新配送。
3、由于药品采购渠道的特殊性,为满足实际需要,此次采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原则上以清单内所列为准,具体采购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最终确定,包含但不仅限于清单所列,需采购清单外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货价格应当参照成交供应商所报清单内同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无同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货价格应不(略),供货价格应当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供货。
三、药品及医疗器械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药品及医疗器械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及医疗器械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2、每一个(略),包装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四、药品验收
1、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供应商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2、如采购人在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 2 个月内发现药(略),则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退换货。
3、供(略),造成的后果应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供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略)。
2、供应商(略):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略)
3、本项目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1日内由供应商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应急药品为采购人提出需求后24小时之内由供应商配送至(略)
4、送货地点:(略)
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当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略)
评分办法:采购人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 (30分) | 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略)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商务部分 | 类似业绩(15分) | 供应(略)(2020年6月至今)完成的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 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略)印件应清晰可见,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识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技术参数性能(20分) | 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药品及医疗器械清单中(略)扣 2 分,扣至本项 0 分为止。 注:供应(略)参数,磋商小组据此进行评审。 |
整体方案(7分) | 供应商(略),综合考虑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方案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 7分。 (1)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7 分; (2)方案较完整、较合理、针对性较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3)方案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略) 3分; (4)方案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6)未提供得 0 分。 | |
实施计划安排及日常管理制度(6分) | 综合考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计划安排、日常管理制度的合理性、针对性等。 (1)计划安排合理详细、制度严谨、针对性强的得 6 分; (2)计划安排较合理详细、制度较严谨、针对性较强的得 4 分; (3)计划安(略) 2 分; (4)计划安排合理性较差、内容较疏(略) (5)未提供得 0 分。 | |
药品运输、配送、包装、存储方案(7分) | 综合考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药品运(略) (1)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7 分; (2)方案较完整(略) 5 分; (3)方案完整性、合理针对一般得 3 分; (4)方案完整性、合(略) 1 分; (5)未提供得 0 分。 | |
药品质量保障方案(7分) | 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药品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药品有效期、药品渠道等)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等。 (1)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 7 分; (2)方案较全面、(略) 5 分; (3)方案全(略) 3 分; (4)方案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差的得 1 分; (5)未提供得 0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8分) |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详细售后服务方案; 应包括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范围,充分满采购人需求且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服务响应时间,快速应急服务方案,服务机构的设置,完善的服务承诺等。 (1)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 8 分; (2)方案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6 分; (3)方案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4 分; (4)方案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差的得 1 分; (5)未提供得 0 分。 |
综合评分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略)。供应商综合得分 =价格部分得分+客观部分得分+ 主观部分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注: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略),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供应商的响应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应出(略),否则(略)。供应商应对提(略),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略)。
2、监(略):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供应商的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略)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略)
采购人:(略)
成交人:
签署日期: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一、(略)(明细详见附件1)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单价金额(小写) 元,(大写) 整。
二、货物交(略)
1.交付时间:甲方提出供货需求后1天内,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应急药品甲方(略),乙方须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付地点:(略)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单价为 人民币。货物单价中包括(略),包括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保险费、福利、管理费、利润金、运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本合同(略)中的单价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暂列总价(即采购预算金额(略)元)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全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及乙方服务、合同履约情况(有无违约、有无侵害甲方权益等事项)进行履约确认或跟踪评价。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且不存在未履约情况,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无息返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乙方未能通过甲方履约确认或跟踪评价的,甲方有权将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予以顺延至乙方通过履约确认或跟踪评价之日止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同清单内的货物,由于药品采购渠道的特殊性,为满足实际需要,此次采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原则上以清单内所列为准,具体采购数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最终确定,包含但不仅限于清单所列,需采购清单外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货价格应当参照乙方所报清单内同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无同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货价格应不超过供货当时的市场价格,供货价格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供货。甲方以合同单价计算实际发生货物金额向乙方支付货款,付款周期为合同每 季度末 支付1次,支付最后一笔尾款前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结算审计,尾款金额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准,且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货物处于正常状态且具备使用条件;
(2)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遇政(略),甲方付款时间顺延至财务恢复正常工作之时,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收款信息:
(略)
名称:
帐号:
四、验收
1.甲方应在交货时对所供“合同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但不被视为最终检验。
2.甲方在验收时对“合同货物”的型号、颜色和外观等有异议,或对“合同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就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的问题可要求乙方免费换货。
3、交货验收后,甲方在任何时间发现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合同要求等情况的,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及售后
1、乙方对所售(略),提供的药品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 年版)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标准。
2、乙方需保证(略),送货日期不超出出厂日期60天,保质期不低于18个月,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甲方如若发现少于上述要求的药品,乙方(略),重新配送。
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供货(略),同时确保提供的“合同货物“在正确使用下使用保质期内应具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在交货前由于运输、存放等情况下的缺陷而发(略)
4,乙方在接到甲方对货物异议的电话或通知后,应及(略),如不能消除异议的,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提供同型号产品。
5、乙方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及电话回访。
6、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与(略)
六、(略)
1、甲方(略)。
2、乙方保证货物是原厂家全新并未使用过的,其名称、数量、型号与合同保持一致。
3、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及提供服务,甲方可以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日,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2%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略)最高限额后仍未交付货物,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2、乙方交付(略),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更换,经更换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应先本着公平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达不成一致,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战争、火灾、水(略)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予**,或经双方同意之后终止本合同。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补充规定,应作为本合同(略),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保存四份,乙方保存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略)
附件2:(略)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 (略)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签订日期:(略)
致:(略)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略) 份、副本___份及电子版 份:
1.报价一览表
2.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8.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据此,签字代表宣(略):
(1)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单价之和)。
(2)供应商将(略)。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此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不属于供应商须知第1.2.9 条中提及的任何(略)。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此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略) _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
(略)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日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合计 (人民币/元) | 磋商保证金 (有/无)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 备注 |
供应商全称: (略)
供应商(略)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1、供应商须以报价书规定的报价单位填写此表。
2、本表所列综合单价合计应(略)中的总价一致。
3、综合单价指包含药品/医疗器械自身价格、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其他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的单价。
附件3 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金额(元) | 品牌 | |
1 | 感冒清热颗粒 | ||||
2 | 板蓝根颗粒 | ||||
3 | 百服宁 | ||||
4 | 白加黑 | ||||
5 | 双黄连 | ||||
6 | 感康 | ||||
7 | 999感冒灵 | ||||
8 | 四季感冒片 | ||||
9 | 新康(略) | ||||
10 | 清热解毒口服液 | ||||
11 | 藿香正气水 | ||||
12 | 藿香正气软胶囊 | ||||
13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
14 | 散利痛 | ||||
15 | 芬必得 | ||||
16 | 牛黄解毒片 | ||||
17 | 华素片 | ||||
18 | 阿奇霉素 | ||||
19 | 头孢拉定 | ||||
20 | 阿莫** | ||||
21 | 甲硝唑片 | ||||
22 | 诺佛沙星 | ||||
23 | 盐酸小檗碱 | ||||
24 | 整肠生 | ||||
25 | 复方苷草片 | ||||
26 | 急支糖浆 | ||||
27 | 鲜竹沥 | ||||
28 | 克咳胶囊 | ||||
29 | 吗丁啉 | ||||
30 | 健胃消食片 | ||||
31 | 气滞(略) | ||||
32 | 胃必治 | ||||
33 | 达喜 | ||||
34 | 速效救心丸 | ||||
35 | 阿司匹林肠溶片 | ||||
36 | 络活喜 | ||||
37 | 立普妥 | ||||
38 | 博苏 | ||||
39 | 蒙诺 | ||||
40 | 拜新同 | ||||
41 | 大山楂丸 | ||||
42 | 牛黄上清丸 | ||||
43 | 牛黄清胃丸 | ||||
44 | 羚羊清肺丸 | ||||
45 | 六味地黄丸 | ||||
46 | 美宝烧伤膏 | ||||
47 | 皮炎平软膏 | ||||
48 | 达克宁软膏 | ||||
49 | 清凉油 | ||||
50 | 马应龙痔疮膏 | ||||
51 | 创可贴 | ||||
52 | 氯霉素眼药水 | ||||
53 | 红霉素眼膏 | ||||
54 | 百多邦 | ||||
55 | 三七伤药片 | ||||
56 | **白药粉 | ||||
57 | 好得快气雾剂 | ||||
58 | 扶他林软膏 | ||||
59 | 红花油 | ||||
60 | 麝香壮骨膏 | ||||
61 | 安尔碘 | ||||
62 | 双氧水 | ||||
63 | 0.9%生理盐水 | ||||
64 | 75%酒精 | ||||
65 | 绷带 | ||||
66 | 绷带 | ||||
67 | 棉签 | ||||
68 | 医用胶布 | ||||
69 | 诊断椅 | ||||
70 | 诊断治疗床 | ||||
71 | 血压计 | ||||
72 | 听诊器 | ||||
73 | 台式紫外线消毒灯 | ||||
74 | 频谱仪 | ||||
75 | 体温表 | ||||
76 | 熊胆眼药水 | ||||
77 | **白药膏 | ||||
78 | 青鹏软膏 | ||||
79 | 西瓜霜含片 | ||||
80 | 金嗓喉宝 | ||||
81 | 蓝芩口服液 | ||||
82 | 蒲地蓝口服液 | ||||
83 | 生脉饮 | ||||
84 | 肛泰栓 | ||||
85 | 奈丁美酮胶囊 | ||||
86 | 电磁波理疗仪 | ||||
87 | 氨碘肽滴眼液 | ||||
88 | 参苓白术丸 | ||||
单价合计额 | |||||
注:(略) |
供应商全称: (略)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页码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略) | 偏离 (正/无/负) | 说明 |
供应商全称: (略)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本项目中商务(略)条件等要求。附件5 技术(略)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页码及条款号 | 采购需求 | 技术响应 | 偏离 (正/无/负) | 说明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6-1 法人(略)
说明:
1、供应商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略)。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法人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非法人企业,须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说明:
1、供应(略),具有有效地税务登记证书;
2、供应商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任何采购方式),以本公司(略)。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 (略)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略)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附件6-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登记号 | |||||||
经营地址 | 税务登记证号 | |||||||
单位性质 | 注册资本 | |||||||
经营范围 | 营业期限 | |||||||
员工数量 |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略) | ||||||||
主要业绩 | 见后 | |||||||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备注 | ( 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 (略)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6-5 供应商财务状况(略)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略)审计报告的,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略)。
附件6-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略)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附件6-7 依法缴纳税收(略)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略)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附件6-8 参加本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1、(略),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略)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自公告时间始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查询日期截图内容如开标当天查询内容不一致,以开标当天为准)
附件6-9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件7 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略)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中若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略)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公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略)
邮编:
(略)
传真:
日期:
附件8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略)
8.1承诺书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8.2供应商相关单位一览表
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1 | (单位名称) |
… | …… |
… | …… |
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 |
1 | (单位名称) |
… | …… |
… | …… |
注1:如供应(略),请填写“无”。
注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注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0:
中小(略)
本公(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略))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略)。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