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及证书发放的通知
**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果公示及证书发放的通知
根据网报、体检、现场确认等相关流程,****、幼儿园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本次认定工作中通过认定共142人,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共7天。监督电话:0851-****9016,0851-****9009。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9:00—17:00****政府政务大厅35号窗口(**区石**路与丹枫路交叉口)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二、领证时需携带的凭证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委托书(参考范本详见附件,要求委托双方签名并按手印),委托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原始法定依据,将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步发放,申请表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教育局联系电话:0851-****9009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85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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