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钽铌提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大厦中座326号(336000)
项目名称 | ****钽铌提取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钽铌提取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省宜**棠浦镇棠浦工业小区8号原厂址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9′26.761″、北纬28°27′9.582″。厂区总占地面积159073.33m2(238.61亩),本次技改不新增占地。项目东面为道路,隔路为棠浦河;南面为农田;西面为进厂道路,隔路为林地;北面邻厂为裕盛****公司及****公司。 本项目属技改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该项目的建设。利用现有2#、4#选矿车间部分改造为钽铌车间,新购置摇床、毛毯机等设备,项目技改后,形成新增年产750吨钽铌锡粗矿生产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年产锂云母46.4万吨、粗长石粉216.2万吨、细长石粉85.0万吨、钽铌锡精矿750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利用现有2#、4#选矿车间部分改造为钽铌车间,依托现有的7#原矿仓、2#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3#粒子车间;仓储工程包括2#选矿车间的钽铌车间设置钽铌仓库,依托现有的1#粗长石粉料仓、5#细长石粉料仓、6#细长石粉料仓、8#粗长石粉料仓、柴油仓库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的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的办公楼、机修车间、门卫室、洗车平台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的选矿废水循环水池、浓密池、洗车平台沉淀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一般固废暂存库、铁渣池、危废暂存库等。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的2.5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次技改无新增废水排放。全厂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选矿废水经浓缩池处理,选矿废水**项目脱水压榨后的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管道排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重新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厂内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至棠浦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项目无新增废气排放。全厂废气主要为给料、破碎、筛分的颗粒物、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汽车运输扬尘等。 一级破碎采用湿式破碎,在破碎机给料斗口及出料口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并对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二级破碎采用湿式破碎,在破碎机进料斗口及出料口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并对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2#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筛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3#15m高排气筒(DA003)、4#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 破碎、筛分粉尘以颗粒物计,项目采用的是湿法破碎,在破碎机进料斗口及出料口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破碎、筛分隔间设置密闭车间,并在各产尘点采用集尘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设计颗粒物收集效率95%、颗粒物设计去除率99%、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汽车运输扬尘、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并在产尘的时候自动喷洒,抑制扬尘;对于破碎车间无组织粉尘,输送带应设置防尘罩,在各转运点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措施,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减少粉尘产生;料场和堆场扬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在装卸处配置洒水抑尘,不在敞开处进行装卸;通过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进出厂区需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限制车辆速度等措施。经报告书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生产区边界外延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西南面约118米的朱家居民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现有问题改进措施要求。 根据报告书内容,现有场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存在厂区环保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地面掉落物料、泥浆较多;(2)初期雨水池不满足宜环委办字〔2023〕2号中要求;(3)部分环保制度牌未张贴,雨水管道走向标识不完善。 拟采取的改进措施:(1)规范厂区管理,厂内勤洒水,地面勤打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不超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严禁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等;(2)对南面的1座初期雨水池(现有容积1490m3)扩容至2490m3,东面1座(2300m3)依托现有,扩容后厂区初期雨水池总容积4790m3;(3)完善噪声、固废标识牌、环保制度牌、管道走向标识牌。 (十一)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