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截止时间:(略)
一、(略)因业务需要,现对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宁市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拟对以下材料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略)
二、(略)
三、(略):
工程地点:南宁市高新区石埠路与水南高速公路交汇处南侧地块。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时间: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8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清单名称 | 规格/项目特征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1 | 铝合金方板吊顶 | 铝塑板600(略) | 平方米 | 1230 | |
合计: | 1230 |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略),诚实守信有实(略),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略)。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略)。
3、如所供材料(略),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略)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材料单价为到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略)
4、付款条件:甲方应在材(略)。乙方收到每一笔货款的七天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增值税专项发票)给甲方。
六、开标、定标
1、在广西建工数字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
2、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环保节能、产品价格、供应能力、服务承诺、付款条件等,结合投标报价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3、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招采部0771-2826201
邮 箱:(略)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1号二楼205室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