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15
一、招标公告
现对**县城建锦溪春晓项目售楼部铝合**窗专业承包(第二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城建锦溪春晓项目售楼部铝合**窗专业承包(第二次)
(2)项目地址: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县子胥大道南侧、**路东侧。
2、招标内容:售楼部铝合**窗专业承包,包括材料加工、运输、安装、(主材及辅材等)。含进场复验、检测、送检、一切使用工具及机械等费用;需提供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等一切资料。满足安全使用功能、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及其他相关要求。具体清单详见附件,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3、工期要求:2个月,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4、质量要求:本工程为创安全文明、质量标准化工程。需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标准图集及验收标准。材料进场符合验收要求,复验报告合格,如有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控制价:922689.85元(不含税)。低于各单项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上岗证书(作为投标资料附件),并应为本工程专职人员;现场应配置完整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应至少配备: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员和安全员至少各1人。
5、投标人需提供2个2020年8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含税)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税)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若合同内无法体现总金额,可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如经合同内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的对账单等)
6、****公司、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资格评审不通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6000元。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200********966****00033
(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银行基****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以其他形式保证的(按照投标保证金形式任意选择),中标后需提供(不超过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保证方式。
(5)履约保证金退还:****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完工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则不予退还。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等因素,如遇工期推迟**,中标单位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保证的,需无条件延期至工程结束。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1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5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关静 173****7655
代理机构:****
联系人:董浩 191****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