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银行**分行不良资产执行案件风险代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一、项目简介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事务所负责招标人部分案件执行阶段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办理执行案件恢复立案、财产保全(续封)、处理执行相关的派生诉讼及执行异议等与案件处理有关的事项;提出纠纷解决方案,给予执行策略意见,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组、派生诉讼追偿等多种手段,设计方案并推动落地;解答与案件有关的法律咨询;处理与案件执行有关的其他事项等。本项目共分25个包件,分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借款人 | 执行案号 |
1 | **农屋****公司 | (2018)沪0106执5864号 |
2 | **桥****公司 | (2018)沪0106执8758号 |
3 | ******公司 | (2018)沪0101执982号 |
4 | ******公司 | (2018)沪0101执980号 |
5 | 上****公司 | (2018)沪0101执981号 |
6 | ****公司 | (2017)沪0101执1430号 |
7 | ******公司 | (2016)沪0101执4310号 |
8 | ******公司 | (2016)沪0101执2138号 |
9 | ******公司 | (2015)**执字第3090号 |
10 | ******公司 | (2016)沪0101执00213号 |
11 | ****公司 | (2015)**执字第03395号 |
12 | ****服装店 | (2015)**执字第489号 |
13 | ****公司 | (2015)**执字第00983号 |
14 | 润百计****公司 | (2015)**执字第01447号 |
15 | ******公司 | (2014)**执字第06788号 |
16 | 盛企(**)****公司 | (2015)沪二中执字第50号 |
17 | ******公司 | (2014)**执字第03999号 |
18 | ****公司 | (2014)**执字第04567号 |
19 | ****公司 | (2013)奉执字第03551号 |
20 | ****公司 | (2013)**执字第06181号 |
21 | ****公司 | (2014)**执字第00624号 |
22 | ******公司 | (2013)**执字第04621号 |
23 | ****公司 | (2013)**执字第04622号 |
24 | ******公司 | (2014)**执字第03155号 |
25 | **市顺****公司 | (2008)沪一中执字第00897号 |
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任意包件进行投标,且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服务范围:****分行及辖内所有经营机构。
服务有效期: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
(一)投标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2年及以上****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出具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投标人须具有在**市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在**设有总部或****公司须提供《****分所执业许可证》)。
(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银行****公司****银行仅指:****银行或****银行****银行)开展逾期或不良资产委托清收的实务**经验(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五)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清收能力,有稳定的、经验丰富的清收队伍,有完善的金融信息保密机制体系,在行业有良好的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三年以上金融法律事务工作的从业经验,实际提供本项目项下法律服务的律师至少一人应具备三年以上(含)金融法律事务工作的从业经验。同时,中标入库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事务所公章)。
(六)投标人及其律师在最近2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法、违约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成功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承诺函)。
(七)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八)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须提供承诺函)。
(九)投标人近三****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十)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二)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十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负责人),****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十五)投标人若为本项目所涉诉讼案件的原委托代理律所,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原案件执行阶段代理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3461,139****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套(不论投标几个包件),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8:00-9:00(**时间)。
(二)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整(**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开标及投标地点:**市**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4室。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邮政编码:210011
联系人:薛弘宇 徐悦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0905 180****5837 135****0515
电子邮件:****@j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