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市**县罗锦镇林村村大井头片、米田村**仔片、枇杷厂片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的施工进行(略)。
一、项目名称:**市**县罗锦镇林村村大井头片、米田村**仔片、枇杷厂片土地综(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略)
2.质量要求:(略)
(略)亩。具体实施分批次进行,工程承包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内所有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实施面积以通过规划批复的实际面积为准。
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预算金额:(略)
6.计划工期:(略)
五、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6.2 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略)。
6.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时间,下同),在(略)(**市翠竹路61号7栋三单元9-3),由专职投标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7.3图纸费 / 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略)开标厅(**市翠竹路61号7栋三单元2-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在(略)开标厅(**市翠竹路61号7栋三单元2-1)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相关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略)com.cn。
十一、本次投标(略):
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新区西城北路耀辉美好家园8号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秀峰区翠竹路61号7栋3单元9层3号房
联系方式:(略)
(略)
(略)
一、项目名称:(略)**仔片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项目名称 | **市**县罗锦镇林村村大井头片、米田村**仔片、枇(略) | **市**县罗锦镇米田村、林村村2个村枇杷厂片、大井头片、**仔片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
请按以上(略),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新区西城北路耀辉美好家园8号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秀峰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