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航道(**船闸至****界)疏浚工程施工项目2023LSX-SJ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申线航道(**船闸至****界)疏浚工程已****发展中心以交港航养〔2023〕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申线**段按III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河面宽不小于70m,设计航道底宽不小于45m,最小通航水深3.2m,全线实施护岸。本次疏浚范围包括**船闸至****界约13.436km。经排查发现,本段航道出现淤积,底宽45m淤积至27-35m,淤积深度1-3m,已影响船舶在航道内的正常通航。现对淤积全程拟按III级航道标准(原设计标准)实施疏浚,设计底宽不小于45m,水下坡比1:5,设计底高程不高于-2.5m,疏浚总土方约45.85万方(不含超挖方)。项目投资额约12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为2023LSX-SJ标段:
2023LSX-SJ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连申线航道(**船闸至****界)疏浚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等,同时配合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计划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 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不低于600万元的航道疏浚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航道疏浚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项目总工: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或2023年4月~2023年6月或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
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职承诺书。
(5)专职安全员资格: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或2023年4月~2023年6月或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外环西路99号
联 系 人:许丽华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路58****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电话:180****6278、185****7471
联系人:邱海峰、沙云天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30,解密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30至10: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市**南路150****中心辅楼4****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87250,腾讯会议软件中会议号为:241-570-720。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于本项目实施区域较分散,实施内容零散,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