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49/2023-00122 | 生成日期:2023-08-21 |
青生发〔2023〕165号 | 关键字:|
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
青生发〔2023〕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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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省****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的请示》(青交建﹝2023﹞73号)、****环境局《关于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环境局《关于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南生发﹝2023﹞46****环境局《关于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果生发﹝2023﹞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项目代码:****)位于黄南州**县和**县、**州**县、果洛州**县境内,为**工程,全长175.66公里,其中主线169.84公里、拉加连接线5.823公里。工程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0+000~K86+700段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3.0米;K86+700~K163+428.282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2.75米;拉加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工程全线共设置桥梁32771.8米/120座,涵洞185道,隧道33594.5米/12座,互通式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834米/10座,**168米/3座。****收费站2处,服务区2处,隧道管理站4处,养护工区1处。
二、项目总体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草原局以《关于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的函》(青林保函﹝2023﹞156号)原则同意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以《关于同意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穿越**泽曲国家湿地公园的函》(青林湿函﹝2023﹞85号)同意工程穿越**泽曲国家湿地公园、以《关于同意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穿越**省**省级森林公园的函》(青林场函﹝2023﹞72号)同意工程占用**省**省级森林公园,******草原局以《关于G1816**至**高速**至**段工程占用****石藏丹霞地质公园的意见》(同自然资林草﹝2022﹞476号)同意工程穿越**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我厅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最大程度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泽曲国家湿地公园、**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省级森林公园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自然**部、生态环境部、****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穿越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合理避让和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采取无害化穿越方式,规范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各类临时设施。压缩生态环境敏感区内施工时间,减轻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公路施工期严禁向生态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结束后结合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保护需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及时对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工程****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其他景观敏感的路段,应开展景观设计,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服务区设置,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和避免植被破坏,不得设置有污染的服务设施。穿越**泽曲国家湿地公园路段,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减缓施工对湿地的影响,路基设计应优先采用透水性良好的砂砾石填料,并采用碎石盲沟等技术措施,保证公路两侧水力连通。穿越**省级森林公园和**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路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地质遗迹的影响。穿越**泽曲国家湿地公园、**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路段,应主动对接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依法依规处理好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施工场地的优化整合,减少临时占地数量和面积。优化全线挖填方平衡设计,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向指定弃渣场,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设计,采取永临结合方式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临时工程优先利用永久占地布设,通过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施工道路宽度、加强边坡支护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施工中减少对沿线野生动物的惊扰,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优化桥涵等措施,减缓对野生动物通行的阻隔影响。严格控制隧道**施工开挖面,采取灌草结合等措施,对隧道**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景观恢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以及物料堆场等临时工程设施须远离水体设置。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工程弃渣前将渣坑内积水抽出,用于周边洒水降尘。优化跨水体桥梁设计施工,桥墩施工采取围堰等措施,弃渣和泥浆应及时进行清理处置,不得倾倒至河道水体,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河道中挡水围堰,恢复河道连通性。隧道施工做好超前地质预报,遵循“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地下水的流失和排放,施工废水及隧道涌水经多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隧道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周边绿化灌溉等,不能完全利用的拉运至周边路****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处理厂处置。****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绿化回用,不能利用的****处理厂处理。收费站、隧道管理站及养护工区等小型服务设施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置。各类废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硬化、洒水降尘等“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采用封闭措施。施工便道、预制厂、拌合站等临时工程设施远离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布设。采用密封性能好、除尘效率高、污染排放少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进行物料拌合。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物料运输采取遮盖措施。对已开挖的裸露场地,在不施工时应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加强隧道施工爆破产生的粉尘控制。****收费站、服务区等生活服务设施采用电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采取减振、隔音等机械降噪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必要时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措施;优化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公路两侧红线外35米内和35米外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和2类标准。营运期加强对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控制****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产生的废建材集中收集回收后分类利用,不能利用的沉淀池污泥、废混凝土块、废石料等按要求送指定弃渣场处置。废沥青等可用作路基填料、基层骨料、路肩填料,严禁随意丢弃。隧道弃渣作为路基填料、路面材料和混凝土骨料进行利用,不能利用的按要求送弃渣场。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定期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服务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等配备垃圾收集设施,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公路工程涉及跨越水体的桥梁和傍河路段、湿地路段应设置加强加高型防撞护栏、警示标志、防渗边沟、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等设施,确保区域水环境安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四、你公司应认真履行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和指导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项目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
(****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在项目施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规定,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设施落到实处。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
(二)项目设计阶段,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将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设计文件中,根据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核定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三)项目建设阶段应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施工承包合同。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和《**省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南》要求,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在进场施工前,主动与标段所在地州、县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对接,确保施工期全面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四)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做好项目水、大气、声环境、生态等监测工作。鼓励本项目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州、县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施工期应编制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包括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监理及监测、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监管等情况,定期报生态环境部门。
(五)工程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报审。
六、黄南州、**州、****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县、**县、**县、****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原文和项目环境影****运输厅,****运输厅在项目实施中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分别送黄南州、**州、果洛州、**县、**县、**县、****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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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