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参选人:
****(以下简称比选人)因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塔机租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租赁项目概况
通过比选方式租赁塔式起重机。根据施工方案拟定计划,在构溪河渡槽施工区域布置4台塔式起重机,汪家沟渡槽布置2台塔式起重机,周家店渡槽布置2台塔式起重机。根据公司要求,计划向市场租赁8台塔式起重机。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经营范围及起重设备安装资质;
(2)若比选项目涉及对参选人应具备国家行政许可要求的,还应具有与本次比选项目相应的行政许可证照(如特种设备许可证);
(3)在参与以往的投标、比选中无骗取中标、中选的情形;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参选人不得被****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被执行人”(在比选期间尚未解除的)。
2、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设或分支机构(单位);
包括:****公司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控股、存****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公开比选。比选人通过官网发布公告媒介,有意向参选人,凭参选人参选函回函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于联系人处领取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17:00时止。
四、资金来源
比选人自有资金。
五、比选项目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六、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地址
1、递交参选文件时间:
各参选人,请于2023年9月6日**时间9:00时止,按比选文件要求将参选文件密封完好,装订成册的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扫描件电子文档U盘一个,当场递交或邮寄到我方指定接收人。逾期,比选人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2、递交/邮寄地址:**省**市石滩镇药柏村**水建亭子口项目部第三分部。
3、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七、比选评审时间
比选人将于2023年9月6日**时间9:00时。
八、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石滩镇药柏村**水建亭子口项目部第三分部
收件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9719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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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