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8-11月主题教育活动策划组织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8-11月主题教育活动策划组织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供应商: 1.****(92859.40元); 2.**市****公司(94500.00元); 3.**市****公司(94031.00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结合我校实际需求,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中标供应商为****,中标金额为92859.40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92859.40元 | |
服务内容和要求: 1.负责各主题活动的策划。 2.负责各主题活动场地的布置及相关物资的购买。 3.负责提供各主题活动工作人员的安排。 4.负责安排各主题活动开展期间的拍摄工作,并撰写通讯稿。 5.负责各主题活动结束后的清场工作。 6.负责各主题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市**区公明街道振明路建设南一巷18号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755-****8042 电子邮箱:****@163.com
公告日期: 2023年8月21日 |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