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西藏普兰机场航站区及市内基地总承包工程水源井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基地总承包工程水源井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基地总承包工程水源井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姓名 | 康工 | 联系电话 | 152****8977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2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县联聂夏****公司;总报价: 1260.509408万元;工期: 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周金。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总报价: 1261.586769万元;工期: 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陈玉龙。第三中标候选人: **鸿华****公司;总报价: 1264.118089万元;工期: 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李宝文。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县联聂夏****公司 | ****5094.08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 | |||||||||||
2 | ******公司 | ****5867.69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 | |||||||||||
3 | **鸿华****公司 | ****1180.89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县联聂夏****公司 | 周金 | / | / | / | ||||||||||
2 | ******公司 | 陈玉龙 | / | / | / | ||||||||||
3 | **鸿华****公司 | 李宝文 | / |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及电子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 ||||||||||||||
其他公示内容 | 招 标 人:****地 址:**市锦业路40号西港商务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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