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高新区H地块标准宿舍(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高新区H地块标准宿舍(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审〔2023〕71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为广东平盛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略)。现对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高新区H地块标准宿舍(二期)及配套设施建(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11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新建1栋地上12层的宿舍楼,占地面积约1229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约12515平方米;新建1栋地上12层的宿舍楼,占地面积约2107平方米,地上建筑总(略),建筑面积约494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管线、挡土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2.3 招标控制价:本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 (略).00 元。
2.4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验收、交工、竣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5 承包方式:(略)
2.6 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2.7 资格审查方式:(略)
2.8 评标办法:(略)
3.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略)(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至开标时间止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项目少于 3 个。
3.3 投标人在(略)在梅州市建筑市 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略)公开发布。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 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被(略),以及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
信用管理平台 ”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略)责人为(略),不得(略)。
4.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 梅州市 ”进入梅州专区 (https ://(略)gov.cn/ggzy-portal/index.html#/(略)/index) ,并登录 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任选其一)
5.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3年 9月 12 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 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9 月 12 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
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的
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略)
办公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略)
办公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712号
日期:(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高新区H地块标准宿舍(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3 年9月10 日18:(略)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 标保证保险、信用承诺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9 月12 日8:(略)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 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9 月12 日8:(略)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 年 9 月 2 日18:(略)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 年 9 月12 日 8:(略)止 |
开标时间 | 2023 年9 月12 日8:(略)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 (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3 年 9 月12 日8:45时至9:(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