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公司
地址:****办公大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孟凡志
委托代理人:陈玲玲
我公司于2023年8月18****公司现场递交关于“项目名称:**县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公司所提质疑事项,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质疑事项,我公司现作出以下回复:
质疑事项一:
A分标:第1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B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C分标:第1项产品“8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D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7.采用红外触控技术,支持Windows系统中进行40点或以上触控,支持在Android系统中进行30点或以上触控。(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该功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此条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
质疑答复一:
贵公司质疑本项目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的情况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二:
A分标:第1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B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C分标:第1项产品“8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D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18.支持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班级,老师设置题型,学生回答后提交,教师查看正确率比例及详细讲解;支持随机抽选、实时弹幕。(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该功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此条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
质疑答复二:
贵公司质疑本项目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的情况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三:
A分标:第1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B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C分标:第1项产品“8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D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5.设备支持自定义前置设置按键,可通过自定义设置实现前置面板功能按键一键启用任一全局小工具(批注、截屏、计时、降半屏、放大镜、倒数日、日历)。(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该功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此条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
质疑答复三:
贵公司质疑本项目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的情况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四:
A分标:第1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B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C分标:第1项产品“8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D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5、整机具备不少于1路侧置双通道USB接口,双系统USB接口支持Windows和Android双系统读取外接存储设备数据和识别展台信号。整机支持在设备上获取并自动识别教室内所有人员,通过随机算法抽选1人。 此条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
质疑答复四:
贵公司质疑本项目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的情况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五:
A分标:第1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B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C分标:第1项产品“8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D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9.具有互动式教学课件**,包含学科教育各学段各地区教材版本不少于160个。具有互动式教学课件**,包含学科教育各学段教材版本全部教学章节、专题教育多个主题教育、特殊教育 3 大分类的不少于150000份的互动课件。…… 此条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
质疑答复五:
贵公司质疑本项目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的情况缺乏相关法律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六:
A分标:第1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B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C分标:第1项产品“8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第2项产品“7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D分标:第1项产品“65寸教学智能一体机”。 九、学生管理系统…… 此条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
质疑答复六:
针对函中提出质疑事项6,质疑事项6部分成立,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后续更正公告。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3、4、5不成立;质疑事项6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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