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局关于**市昂**防建设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国土**部关于印发》(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治区矿产**勘查开发监(略)准,**县自然**局拟对**县昂定建筑用砂卵石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概况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地址:(略)
(二)交易场所
名称:(略)
地址:(略)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截至2023年8月20日前在**县境内依法登记注(略)
(二)参加竞买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申请。
(三)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竞买同一采矿权。
(四)在五年内无竞买违约或投标违约行为,在矿产**开发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3年8月(略)。
(二)提交(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略)现场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竞买申请人一般情况表、竞买声明(全部为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3)为贯彻落实“蓝天、大气、水**”保卫相关要求,避免矿产**露天开发利用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竞买申请人需提交关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实施矿产品加工,工艺不得有限制类和淘汰类,相关设施达到环保要求”的承诺书。(4)其他根据委托人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县自然**局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将竞买保证金缴(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五、出(略)
(一)出让方式:(略)
(二)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间:2023年9月6日10时至(略)
现场竞价时间:(略)
地点:(略)
(三)确定竞得(略)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每次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倍数。
3.在报价期间若有相同报价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有效报价。
4.在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县自然**局组织现场竞价,按照不(略)。现场竞价的竞价阶梯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略)((略)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略)权出让合同》。
七、采(略)
首次缴纳不少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的80%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年度均摊分10期缴纳,从取得采矿许可证当年起算,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均摊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的,在签订出让合同(略)。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市自然**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略)
(一)风险提示
1.该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实际**量、矿石品位可能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即视为认可相关资料、数据,不得以储量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等部门提出退款、索(略)
2.竞得人(略)(采矿用地及相应配套生产加工用地等按建设用地来管理,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草(略)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3.竞得人须按自然**部发布的《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略)展绿色矿山建设及**开发利用,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按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备案,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和措施,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4.该采矿权出让,如因国家、自治区、市环境保护等各类保护区、产业规划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造成矿区范围、储量等缩减的情形,竞得人须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的风险由(略)。
十、对交易矿(略)
本公告由**县自然**局负责解释。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县提出。**县对出让公告和文件作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公告和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原公告(略),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自然人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2.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略)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人有违约情形的,竞得人已缴交的竞买保(略)违约责任,若对出让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略)cn)发布。出让(略),变更事项(略),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50万元(大写:陆佰伍拾万元整),2023年9月10日10:00前缴纳到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本次挂牌(略),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矿业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保证金缴款账号: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