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其文化长廊设计、制作与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采购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万元
5.服务期:1年
6.质保期:≥1年
7.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质保期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 |
1 | 文化长廊设计、制作与安装 | 详见采购内容明细清单(数量为估量,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 1年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36万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独立法人,主营形象策划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包装设计,建筑装修装饰等能够承担本****公司;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项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10%价格评审优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省**市浮石路金河湾小区西门22幢1楼07室或邮箱:****@qq.com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主营形象策划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包装设计,建筑装修装饰等能够承担本项目业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如****公司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公司审核,****公司登记。(线下报名地址:**省**市浮石路金河湾小区西门22幢1楼07室或邮箱:****@qq.com )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五、磋商保证金:不缴纳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6日14:30 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省**市浮石路金河湾小区西门22幢1楼0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3年9月6日14:30 时在****(**省**市浮石路金河湾小区西门22幢1楼07室)开标。
八、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政府采购( https://zfcg. czt.****.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 gov.cn/)首页的“**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九、公告发布网址: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十、质疑答复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诉(联系电话:0570-****928)。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文件、《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
地点:**市闽江大道100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0-****9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省**市浮石路金河湾小区西门22幢1楼07室
联系人(询问):小方、汪女士
电话/传真(询问):0570-****566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9****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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