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非自动评审]**县**大道(X151龙津至石鼻)公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信息时间: 2023-08-25】
**县**大道(X151龙津至石鼻)公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大道(X151龙津至石鼻)公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以 安发改审字〔2023〕4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委员会以安发改审字[2023]140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县**大道(龙津镇、**镇、石鼻镇)。主要建设内容:**大道路面改造,改造路线全长9.611公里,包括但不限于**大道全线机动车道路面热再生加铺、非机动车道路面加铺彩色沥青、更换路缘石。本项目总投资为3495.65万元(包括设计费、**费等)。
2.2 计划工期
施工周期:90日历天,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设计周期: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24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交)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3.2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的采购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
2.3.3施工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由此引起工程子目、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调整的,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对此主张权利。
2.3.4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4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质检工程师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或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测量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只允许由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
3.5 施工单位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5日(**时间,下同)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投标人如遇到**省公共**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9月26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平台--交通非自动评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政府网及《信息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6****772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91-****2205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79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