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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化建设需求公示
(****)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医疗信息化建设
二、项目编号
****
-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质量技术标准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软件服务 | 详见 附件 | 详见 附件 | 详见 附件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省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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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算机网络 设备 | 详见 附件 | 详见 附件 | 详见 附件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省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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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本项目共2包,每包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3.预算金额:1154.64万元。第1包:847.19万元;第2包:307.45万元。 |
四、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5日至9月1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第1包软件服务:****医院信息系统(HIS)、影像储存与传输系统(PACS)、电子病历信息系统(EMR)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2包计算机网络设备无特殊资格要求。
设备无特殊资质要求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示期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63.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7项内容的PDF格式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见附件2);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我部将向采购单位反馈,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
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八、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助理:024-****2175/150****1603
姜助理:024-****2172/133****1004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