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标兵
赋能培训外部讲师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业务标兵赋能培训外部讲师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询比日期: 2023 年 8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响应报价:人民币(¥86000.00 元)
公示期:2023 年8 月28日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东路46号**投资大厦
联系人:邓经理,联系电话:0551-****9085。
三、监督机构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0551-****9149
邮 箱:****@ahinv.com,****@ahinv.com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