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里沙瑶至南北岩旅游公路工程预算评审机构采购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项目概况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县里沙瑶至南北岩旅游公路工程预算评审机构采购 | **县里沙瑶至南北岩旅游公路工程,该工程全长 20.9 公里,预算总投资 19305.3652 万元,**费投资 17381.5696 万元,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施工长度11km,**费投资 8080.8684 万元。二标段施工长度9.9km,**费投资9300.701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预算评审机构进行采购。 | 1 | 批 | 报价(打折比例):72(%) | **** | **省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 | 914********16380XQ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县里沙瑶至南北岩旅游公路工程预算评审机构采购 | (1)造价咨询机构应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评审任务时,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开展本项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恪守客观公正、合规合法、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按既定的评审实施方案,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评审报告;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2)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并服从委托人的指令,按规定及时向委托人反馈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委托人的书面指令或询问需及时响应并给予书面答复,时间不得超过2日(特殊情况除外)。 (3)造价咨询机构需指派本单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项目评审工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原定拟派参加工作人员,严禁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人员借用他人名义从事该项目评审工作。 (4)本项目的服****行业协会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财政、国资部门等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 (5)须保证派出人员固定并能胜任采购人的工作业务,保证其参与工作时间和工作连贯性,除因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要求作出调整外,原则上不作调整。 | 自签订合同并收到评审资料之日起至评审结束 | 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阎颖芳,张春丽(采购人代表),陈晓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方式:0354-****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广场D座5层
联系方式:035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利帅、任金云、李福顺、张正
电 话:0351-****99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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