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水厂站建设及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省**市峨**市 | 公告日期 | 2023-08-28 |
采 购 人 | ****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637.67万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包数 | 1 |
项目概述 | ****水厂站建设及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单位(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份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加盖投标人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qq.com(①报名资料递交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②报名资料扫描为一个文档或文件,邮件****公司名称发送,未标注的视为无效邮件)。投标人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支付报名费后,将按投标人介绍信中注明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报名费支付时,须在转账中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报名费缴纳后概不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费缴纳请联系:刘女士 185****005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报名资料原件一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注: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②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4日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发售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9-18 10:00:00 | ||
开标时间 | 2023-09-18 10:00:00 | ||
开标地点 | 峨眉****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峨**市**路东段8号,****中心6楼)。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采用现金、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担保的形式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对公)。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蜀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0032136。 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 09 月15日15时(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账凭证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注:转账时应备注(采购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9985。 保证金退还:以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于开标会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的资料(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转账回单)盖公章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未递交造成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地址:**省**市峨**市绥山镇佛光西路888号3楼联 系 人:罗女士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市**区蜀西路 88 号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998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9985 | ||
备注 | 本项目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