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井叶特西文旅融合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无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井叶特**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规划面积12000余平方米。其中改建现有建筑2600余平方米,包含民宿主体、****中心、餐厅等;800平方米景区现有房屋改造,包括民宿主体、大堂吧、客房、书吧、棋牌等;580平****中心改造,包括旅游咨询服务、民宿文化展示、土特产销售、会议办公等;230****餐厅改造,建设可容纳50****餐厅;沙马乃拖村现有房屋改造,包括8间客房、大堂吧、餐厅、厨房等 。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99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援建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9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 专职技术人员(至少3人)均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2人具备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职文件、职称评定表、**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职称信息查验截图或**人力**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步骤,如因未提供查询步骤或查询步骤不全导致职称证书信息无法查询,将视为无效证件)。拟派往项目人员须提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信息截图,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且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95分及以上)。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如职称专业应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名称一致)。5、省外职称证书专业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登记截图。6、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28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28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赵钒
电 话: 180****7810
传 真:
2023年08月28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