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生鲜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红花一期滇西农(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略)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略)生鲜配送采购项目 配送地点:(略) 配送期限:三年,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技术服务规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每批次须提供质量检验或检疫合格报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确保新鲜、(略)。 ②投标人配送的蔬菜等农产品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③投标人配送的禽蛋要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 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④投标人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食品须是卫健部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⑤配送预包装食品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包装上要有SC标志,须是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 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略),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⑦投标人配送的调味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国国标GB/T (略)品分类。 ⑧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隆阳区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和学生食堂管理有关工作(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略)
组员:(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1、以上招(略),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21日。投标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办理。
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略)com.cn)。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 址:**省*(略)广场8幢2层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