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设计大厦一楼102及大堂内侧中柱线三个区域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3年8月29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9月11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市**区振华路八号设计大厦一楼 |
出租资产面积 | 一楼102室360㎡;大堂内侧中柱线三个区域218㎡。 | |
招租底价 | 一楼102室:830.00元/㎡/月 大堂内侧中柱线三个区域:223.20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 | |
物业管理费 | 17元/㎡/月 | |
水电费 | 详见其他费用 | |
空调费 | 12元/㎡ | |
其他费用 | 本体维修专项金、水、电,均由承租方承担。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季一付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 | 无 | |
经营业态限定 | 商业办公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办公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精装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 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否(如需二次装修,需附带方案向出租方及物业管理申请同意后,****管理处方可进行装修。)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租赁保证金 | 首年两个月租金金额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 招租人需求 | |
其他 | 无 | |
竞价人 资格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分支机构,且在正常经营; 2、承租方在出租方处无欠费及法律诉讼(由招租人审核认定); 3、竞价人须为具有金融或金融服务相关服务业绩; 4、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竞租人承诺本项目物业的经营用途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用途即符合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竞价,如已签订合同,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其追究损失的权利。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cn); 2、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要求业绩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要求的证明材料;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要求的承诺。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时间) |
报名方式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rent.****.com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价人完成注册信息后即可登录报名。 | |
二、项目报名: 1、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g2bwpn.****.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2、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 | 人民币580000元(无息退还) | |
缴纳信息 | 提示: 1、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阳光租赁平台”/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障金”/选择账户后,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收款账户及交易附言);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将退还至竞价人对公账户。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 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时间)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网址: https://rent.****.com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 | |
竞价有效期 | 120天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 条件 | 1、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同步递增)。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区**西路3157****集团总部大楼21层 | |
联系人 | 林佳瑜、陈枫阳 | |
联系方式 | 132****8650/185****8834 | |
邮箱地址 | ****@163.com | |
网址 | **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com **** http://new.****.com/ | |
招租联系人 | 井女士:0755-****8983/186****0141 | |
特别说明 | 一、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交易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二、交易机构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及竞价的程序和方式并不构成其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价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物业及承租物业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价人如对交易机构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充分理解招租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与交易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基于对招租文件项目信息和交易程序了解并认可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竞价活动,最终以交易各方签定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