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置运营,经研究,现****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置项目投资运营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一、招商项目:****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置项目。
二、招商主体:****
三、招商范围:****填埋场****处理站运营权。
四、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600万元,升级改****填埋场固定渗滤液处理设施(300t/d),要求对渗滤液进行全量化处置,处置渗滤液29.7万吨。
五、项目实施方式:****填埋场固定渗滤液站的管理权、监督权,依法授予社会投资主体项目经营权3年。社会投资主体承担项目所有投资资金,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调试、运营和维护。在经营期内,政府按照渗滤液处理后出水量计算支付投资方运营处理费,并采取“N+5”的付款方式。
六、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投资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⑥无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记录、无环保不良记录、无不诚信记录(数据作假,欺骗业主行为);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资方应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没有因项目现场管理不当造成人员重残和死亡的情况(提供项目安全管理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资方须具有3****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业绩,且业绩中有2个处理规模不小于300t/d,出水水质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核查中标通知书、合同、增值税发票、验收报告、第三方水质和污泥检测报告、业主证明等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处理站现状,全量化处理应采用以下工艺:“预处理+A/O-MBR+NF+保障措施”,NF浓缩液处理建议采用“两级物料+改性沉淀+高级氧化”工艺。处理后的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污泥或盐泥须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可装****填埋场(如填埋场封场后去向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回填污泥要求:含水率小于60%,污泥量≦进水量×2%。若污泥产生量大于限定值,则超出部分投资方要自行外运处置(招商主体不承担任何费用)。若鉴定为危废****填埋场,全部由投资人自行外运处置(招商主体不承担任何费用)。
注:投资方可对推荐处理工艺进行适度优化,但必须结合本场渗滤液****处理站现状,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
7.投****处理站全量化处理,即进水水量不小于300t/d,出水率≧98%,自来水用量不大于10t/d,保证不允许有任何浓缩液、母液或****填埋场。
8.投资方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由招商方出具现场踏勘证明。
9.项目经营权3年完成后,本次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中增设的一切设备设施产权,投资方应无偿交由招商方。
(二)特定要求
1.项目建设资金由投资方自行负责(自筹),项目招商主体不予承担。
2.项目招商主体不提供抵押担保。
3.投资方在经营期能够接受“N+5”付款方式。
七、招商程序
按照公开招商,组织招商谈判,招选投资商,签订投资协议顺序进行。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投资方报名并提交资料(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参加谈判的授权委托书;②****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置项目竞争性项目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市****服务中心(**市**路49号)
3.联系人:段国强
4.联系电话:138****2755
5.邮箱:****718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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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