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公司第七〇****拟对柜体制造及整机电装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柜体制造及整机电装
(二)项目编号:项目代号后两位 22K2633-2719/03
(三)采购控制价:人民币 24.7 万元(含税,税率为13%,报价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报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采购柜体制造及整机电装。承揽厂家主要需进行如下工作:
1. 按技术要求完成整机柜体及移动小车的制造、内部放电负载的采购及整机电装、调试;
2. 按照交付日期完成供货交付,交付日期如下:2023年10月25日,1整套;
3. 提供售后保障服务;
4. 技术要求:
4.1 按照提供的图纸进行工艺设计,完成工艺评审、首件鉴定等新产品试制过程;
4.2 按照提供的图纸完成整机柜体及移动小车加工制造;
4.3 按照提出的要求完成内部放电负载等器件的采购;
4.4 按照提供的图纸完成整机的装配及调试工作;
4.5 配合设备整机调试期间的故障处理。
(五)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标段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较好的售后团队和服务;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期间未被列****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名单。遵守《中国人民**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军队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投标人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属****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且投标人无预见可能在投标及本项目执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中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直接或间接采购《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声明);
3.中标人如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需按照招标人提出的供方资料信息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提交办理所需资料,配合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招标人合格供方的办理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采****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适用国家一般计税方法,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统一税率变化,以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计算合同总价。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所报税率须和谈判文件中要求的税率保持一致,税率不一致的,须提供报价税率适用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同税率报价比较,将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评标价格。
三、询价文件发放具体要求
1.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公司第七〇****,**市**区**路10号。
3.领取询价文件方式: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询价资****小组判定为准。
4.询价文件售价: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者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 询价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 询价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等
****公司第七〇****,**市**区**路10号,200031,段续皇先生,021-****9704-4916,187****1962,传真:021-****9001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上发布。(如为邀请竞争性询价,则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