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梅潭河驳岸生态修复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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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县梅潭河驳岸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梅潭河驳岸生态修复工程****改革局以埔发改投审 〔2023〕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县湖寮镇黎家坪(**大桥至黎家坪大桥左岸)。 2.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梅潭河黎家坪段(**大桥至黎家坪大桥)左岸驳岸生态修复治理0.8km,高圳支流水系生态修复治理0.362km,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约16.34公顷(其中林草植被生态复绿面积约15.85公顷,森林抚育面积11.67公顷)。 2.3、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8407.51元。 2.6、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且无在建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水安B类); (3)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 拟任本项目的安全员****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证书;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水安C类);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 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5)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则需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需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提供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6)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2、信誉要求 凡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4.1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8:00时。 4.2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选择“**市”进入**专区(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交易业务。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任选其一)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09月20日08:30时****交易中心(**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09月20日08:30时****交易中心(**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盖章) :**** 办公地址: **市**县湖寮镇虎城路1号 联 系 人: 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33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 办公地址: **省**市**区程江镇龙子岗街51号 联 系 人: 姚工 联系电话: 0753-****926
2023年08月29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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