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HW(略)(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略)号)
二、项目名称:(略)务能力提升专项债项目设备采购(五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董家路160号B 座 301-374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芮元峰、(略)
六、代理服务收(略):
收费标准:100万元×1.2% +(中标(略))×0.66%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略):无
4、中标单位业绩:(1)上海弘力医(略)。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略)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略)(网址:http://(略)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芜湖市无为市襄安路与安康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主要(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