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基地一期项目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基地一期项目施工图审查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限价:
1.5.1项目概况:****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29号,****基地内。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约215316m2,总建设投资15449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A201-0329地块:对铁路影响范围内建筑进行拆除重建,**综合业务楼、倒班用房、飞行公寓、食堂、地下车库及人防、货运站等设施。
(2) A201-0037地块:拆除原空陆侧6号门和围界,拆除原国内货运站消防泵房,**货运站2、航材库等设施。
(3)对空陆侧围界和安检卡口重新规划建设。
1.5.2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各阶段、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全部专业图纸(本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装修以及涉铁工程等全部设计成果)的图纸审查工作,对审查合格的图纸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加盖审查专用章,确保符合**市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建要求。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具体优化措施。
1.5.3 最高投标限价:5.85%(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1.6 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可分批送审或一次性送审。本合同签订后,审查机构对送审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在建设单位提交送审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修改意见(不含设计单位整改回复的时间)。设计单位整改完成后,审查机构复核整改情况,并在收到送审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由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的《审查合格书》(每次审查都需出具)。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公司的授权。(注意:****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公司)****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公司)****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其他要求:
2.7.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意: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2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筑专业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须为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 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现场获取: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详细地址:**市**区**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建星招标网”(http://www.sz-jstar.com)下载)。
线上获取:****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行: 建设银行**市振华支行;2、收款人: ****,3、帐号: 442********051004140;汇款后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及手机号和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qq.com,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现场或邮寄方式递(如采用邮寄方式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快递时间为准)交纸质投标文件。
4.2递交地点:**市**区**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5.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同时发布;
5.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5.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5.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发布的文本为准。
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7、联系方式7.1 招标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女士、020-****2951
电子邮箱:****@csair.com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
邮编:518000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肖丹、138****5970
电子邮箱:****@163.com
8、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区**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肖丹、138****5970,0755-****5193-83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市**区**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
联 系 人:肖丹
联系电话:138****5970、0755-****5193-833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的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