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PPP 项目“A 包”生活垃圾减量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9-01 10:00 至 2023-09-05 00:00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广深****公司 |
投标报价 (万元) | 76.85 | 73.20 | 76.108 |
质量目标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检测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并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门的质量、进度保障措施,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政策制订检测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等开展项目工作,全面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按时完成合同所有工作内容。
|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检测单位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有关规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所载明的强制标准,开展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综合垃圾减量集运站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评审,并协助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写验收报告。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89日历天内完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表 | 详见附表 | 详见附表 |
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 183****3886
联系地址:**县**街道松园****处理厂综合办公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6803
联系地址:**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9楼
招标人:****
日期:2023年9月1日